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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现在好了,他怀了前小叔的崽。
林听眠已经看了许久小说,他明白,接下来就是四年后,带着缩小版的黎之旭回归剧本!
这一次,他是主角了!!
原来,他也是生子文那可爱娇软的主角受!
呸!他当机立断就要做手术,手术费,两万。
还要赔偿当初实验针剂的一切报酬,加起来,十万。
林听眠没钱,有家不能回,最后拿着身上的两千块开始摆地摊。
大不了一尸两命,死就完了。
呜呜呜他的命太苦了,尤其是摆摊被城管砸了好几次摊子,明明都交了保护费还是被砸。
他本来就瘦,原本前几个月肚子还没有什么反应的,这第四个月一到,他想吃很多东西,但还没钱买,原本想着去大学城小赚一笔就能多买点无骨鸡爪呢。
这下好,摊子被没收了,还把黎之旭招来了,他现在只期盼自己被救出去后,黎之旭不会单方面砍死他就好。
顾家真假少爷的事情都过去两年多,作为主角的真少爷已经爱情事业双丰收,而他,作为一个泯于众人的炮灰产物,摆地摊都失败。
当时间线回归到现在——
林听眠低头紧张的扣着手指甲,把棉大衣往身下拉了拉,紧张虽紧张,但已经快晚上十点钟了,他好困啊...
也好饿。
他的孕期反应如今并不严重,只是有点嗜睡,脑袋昏昏沉沉,脸也被下午的风吹的好热。
迷糊之间,看到一个穿着绿马褂的工作人员走了过来,旁边的张大哥笑问:“同志,我能走了不?”
“你和他什么关系。”工作人员问。
“我这不是摆摊出来挣口饭吃,这孩子今天新来的,我看他动作太慢了,帮他一把,想学习雷锋做好事,没想到竟然直接到这来了,下次我绝对不会再犯了,您看看能让我走不?”张哥讪笑着,和蔼可亲。
“可以,罚款两千到那边交一下。”
两千,在天寒地冻的大冬天想要摆摊卖回来可不容易,张哥颇为为难,挠了挠头问这事能不能再缓一缓,他没带这么多的现金。
“我帮他交过了。”一声淡漠的声音响起。
张哥愣了下,看到后面那张脸喜出望外:“谢,谢谢您!黎之旭!大明星!我媳妇可喜欢你了!能给个签名吗?”
黎之旭的身上还披着一件贵气十足的貂裘,但林听眠脑子里却只想到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。
这男人竟然把小动物的皮披在身上,惨无人道。
他会把自己皮扒下来披在身上吗?
孕期的思维敏感会让他总是思考的出其不意,甚至有些弱智的情况,等林听眠反应过来,男人已经签完名站在他的面前了。
林听眠低着头,他身上穿着黑色的便宜棉服,袖口上戴着套袖,只是花边被磨的有些破,大冬天,他棉服里却穿着背带裤,那细品嫩肉的小手因为被冻的发红,还有干活时候留下的细小伤口。
黎之旭的眉头微微皱起,眼中似乎有些不满,因为在他的印象里,林听眠不是会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的人。
他是顾家娇生惯养的小少爷,是大哥曾经最喜欢的儿子,虽然后来发现不是亲生送回原生家庭,每个月都会给他打十万块当做零花钱。
四个月前他很有胆量的爬上了自己的床,睡了自己两次后拍屁股走了,但也不至于沦落摆地摊的地步。
他找了四个月的人,竟然推着三轮车到处摆摊卖小蛋糕。
男人周身有一种无形的怒气。
真是荒唐。
“过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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