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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秀。”
“沈秀?这名字好!”
发现司马朗一个劲儿地盯着沈秀看,司马烨微微挡住沈秀,“你不去午歇?”
“我这不是来给你看魏夫子的墨宝?来来来,瞧瞧。”他打开一卷纸。纸上题了一首诗。
沈秀瞧瞧去端详魏朝清的字。他的字,温文尔雅中透着云淡风轻,山高水长的风骨。
字如其人。
“如何?”司马朗问着司马烨,可看的却还是沈秀。
“先生的字当然好。好了,我已经看了,你且回去吧,我要歇息了。”
司马朗最后再看了沈秀几眼,恋恋不舍离去。等他回到自个儿的屋子,他静静出神,脑子里全是方才那个小书童。
见到她第一眼,他的眼睛就挪不开了。他仿佛遭受了一场铺天盖地的侵略,作为侵略者的她,让他心甘情愿举手投降,献祭自己,任她宰割。
他从未有过这样冲击
力极强的激荡感受。
想着她白净的鹅蛋脸,他内心里生出一种渴求,强烈的渴求。她令他欢喜,他想要她!
他大抵,对她一见钟情了。想到此,他乐呵呵地笑起来。
午休时间结束,沈秀仍然困意绵绵,司马烨允她下午不用去课堂,可以继续休憩。
“多谢殿下!”
待司马烨离去后,沈秀在屋子里的书架边上转了转。她挑出一本游记,余光扫到书架上的一本书,她将书拿出来。
《与君书》,魏朝清著。这是魏夫子写的。
魏夫子果然厉害,不仅年纪轻轻当上国子监祭酒,还出了书。她颇感兴趣,翻开书。
粗略翻了两页,尽是晦涩难懂的文言文。大抵意思是修君子之道,且还有守中,执正,平等之道。
魏夫子思想境界很高,翻着书,沈秀不禁喟叹。
彼时,讲堂里,司马朗左瞧瞧右瞧瞧司马烨身后,不见沈秀,他问:“阿烨,你的书童呢?”
“留在休憩室里休息。”
“休息?她是不是累着了?她上午不是没来讲堂?她这是干什么累着了?”
司马烨怎会看不出司马朗对沈秀的过度关心,他凝眸,“你这么关心她做什么?”
“随便问问。”
“是吗。”
“当然当然。”司马朗呵呵一笑。
等课毕,司马朗问:“阿烨,你那小书童,是个什么身份?”
“我的丫鬟。”
“丫鬟?”司马朗开门见山,“阿烨,我想向你讨个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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