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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应该是一座运动馆,架设上各种临时设施,被改建为了一座巨大的舞台。
舞台上有三个人。
最后方的鼓手身穿无袖上衣和夹克背心,黑色的长发束成高高的冲天马尾,坐在乐器当中。
在舞台前方,站在一侧的是金色短发的吉他手,裸着上身露出肌肉虬结的上身,袍子一样的外套扎在腰间;站在另一侧的是白色披肩长发的贝斯手,肮脏残破的白色长裙下露出肌肤,葱白的手指握住话筒。
“晚上好。”在观众的欢呼声中,白发贝斯手说,“这里是Quiscontranos?!(何人胜我?!)”
“文晨阳!”鼓手扬起举着鼓棒的右手。
“亚历山大·闵岑(Müntzen)。”吉他手握拳举起左手。
“米雅·卡桑德拉。”贝斯手踩下踏板,“第一首歌,《皮囊》,唱予诸位。”
文晨阳敲下鼓点,贝斯手米雅跟进。八个小节之后,闵岑的七弦吉他轻佻地闯入旋律,为米雅的唱段铺就了前奏:
看他们举起了法杖。
对准我的心脏。
我这柔软的胸膛。
却充满了悲伤——
他们用谎言的刀。
阉割我的善良。
那万能的法术。
砌成了一堵欲望的城墙。
我多浪荡,我多肮脏。
千页笔墨写我的罪状。
我的狂妄,我的思想。
附着在这粗陋的皮囊。
都一样——!
讨一副人血的偏方。
弃则死,服则亡。
我这孤独的脊梁。
却充满了悲怆——
他们养温顺的狼。
庇护吃人的绵羊。
那挥舞的权杖。
奏响着一篇盛世的乐章。
我多冒昧,我多惊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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