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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与此同时,他也着实蠢得可怜。
小灵鸟完全曲解了深渊领主的意图,错误地亲吻了另外一个地方。
“枭”看得都有些妒忌那把枪了。
他耐心有限,在心生烦躁的瞬间便恶狠狠地抽出手枪,不高兴地丢出好远,然后俯身压过去,直接并起两根手指捅进路杳嘴里。
这下,算是吃到真“手”枪了。
路杳惊慌失措去抓“枭”的胳膊,不理解他突然之间发的是什么疯。
“小畜生,你怎么什么都吃?”
“枭”眯着凶戾的眼睛,嗓音低醇含笑,似在调情,只是他说出的话,属实也太脏了些。
路杳敢怒不敢言,暗骂他是大畜生。
与那把银色手枪置气似的,手指凶凶地搅弄了两下,总算是满意了。
“枭”那双闪烁着暗红流光的鹰眸微动,扫到路杳颈窝处的一处印记,于是便抽出手指,顺着白皙颤抖的颈子向下,虚虚抵了上去。
“我上次就很在意了。”
他语意不明地问,“是菲比斯咬的?这么久都没褪,难道说,他每晚都要咬你一遍不成?”
一声笑骂:“真是护食的狗崽子。”
有些没素质的狗就是这样,遇到根喜欢的电线杆,隔三差五就要去撒泡尿标记一下,生怕别人不知道那是它看上的东西。
但那又如何呢?
不是他的东西,就永远不会是他的,打上再多的烙印,都无济于事。
拇指重重碾过,痛得路杳脖子一缩。
“才不是呢。”他小声反驳道,“没谁咬我,那个地方是天生的,是、是胎记。”
这些人,怎么总爱编排菲比斯的不是?
他们心脏,就以为天底下的男人都同他们一样心脏吗?菲比斯不一样,菲比斯就是个好人。
“枭”不说话,只凑上去细看。
那确实不像是齿痕,但也不像先天的胎记,反而像是有烧红的烙铁,很深很深地烙下去,在少年最敏感的颈边,落下了一枚蔷薇形的印记。
这小家伙,该不会是谁家家养的小奴隶,胆子大了跑出来,逃到这座监狱中躲起来的吧?
呵,给人当奴隶还能当成这种清纯无辜的蠢样子,想必一定是很受宠爱。
可惜,养的再好,最后也还是落到他手上。
他不是那种爱吃素的人,今夜到手,就能把小东西压在床上吃干抹净。
“枭”在琢磨着怎么吃。
而路杳在琢磨着怎么逃。
早在大畜生把手枪丢开到一边时,他就起了逃跑的念头,安医生说了,狱警休息室里有按钮能打开紧急逃生通道。
眼下的情况就很紧急,所以先别管那些失踪的囚犯们,从大畜生手中逃开比较要紧。
“枭……先生。”
他软着嗓音喊,眼睛亮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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