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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打个商量哦,能不能……先停两天?等我养养好再继续练?】
怎么也没想到沈鹜年接吻的技术这么差的,动不动就把我咬出血,再这样下去,我还没转正,嘴都要烂了。
【好啊,当然可以,你的身体比较重要。今天展馆那边你就不用去了,下午直接回家好好休息。】
以为要费一番唇舌,没想到沈鹜年异常痛快地就答应下来。
“……你就是个满口仁义道德的伪君子!梁炜仁,你敢告诉大家你对余洛做了什么吗?”
忽然,楼下一阵骚动。
我停下打字的手,朝大家的目光汇集处看去,就见一道熟悉的人影从人群中站起来,指着台上的梁炜仁痛骂不已。
微长的刘海,笨拙而魁梧的身材,那竟然是方絮。
“把余洛的骨灰还给我你个王八蛋!二十年了,你把他藏到哪里去了?”
梁炜仁目光冰冷地注视着他,没有任何指示,他的保镖已跨越重重人群去到方絮身边,将他又揪又扯地拖离座位,粗暴地往礼堂外带去。
我慌忙起身往楼下赶,身后隐约还能听到方絮嘶声力竭地叫喊:“你不是一直想知道余洛的遗言吗?老师的展,你敢不敢来?你来我就告诉你!”
“你个没种的孬货,你一定不敢来!你永远别想知道余洛临死前都说了什么!”
我循着声音追出汇云楼,远远就看到小树林里,方絮被几个黑衣保镖围着一顿拳打脚踢。
“别……别打了!”我手忙脚乱地掏出手机,隔着四五米的距离朝他们拍摄,“你们再打我要报警了!”
那几个保镖看了我一眼,并不畏惧,又狠狠踹了方絮两脚,这才慢悠悠理理衣襟,从小树林鱼贯而出。
“方先生,您没事吧?”我急急奔过去,查看方絮的情况。
“我没事……”方絮捂着出血的鼻子,自己扶着树干缓缓坐了起来。
“是你啊,小朋友。”他眯了眯眼,好像这会儿才认出我。
我翻找出口袋里的纸巾,抽了四五张递给对方,解释道:“我是这里的学生。”
方絮用纸巾塞住鼻子,点了点头:“我猜也是,你看着就和我师弟差不多年纪。”
刘海遮掩下的眼眸闪过一丝怀念,但只是瞬息,便如冷夜中散尽余温的碳灰,彻底黯淡下来。
“你是不是很好奇,我跟那梁炜仁怎么会有过节?”
“因为……余洛?”我其实没有那么好奇,可看他的样子,应该是很想找个人倾诉一番的。
“是,因为余洛。”方絮叹了口气,用剩余的纸巾擦去脸上的血渍,擦完了又去擦手,就这样坐在潮湿的草地上,与我说起他师弟余洛的往事。
余洛22岁那年,没来由地得了一种怪病。那病万分磨人,从心口开始,仿佛每根血管都被注入了滚烫的熔岩,使他无时无刻不在痛苦中度过。即便服用了各种强效止痛药,也丝毫无法缓解这份疼痛。
“红线症?”我一下便猜出病名。
“没错,就是红线症。那时候这种病才刚刚被发现,不知道原理,也没有任何药吃,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,走一步看一步。”
唯一明确的是,红线另一头的那个人,只要得到他的体液,便能缓解红线症患者身上的痛苦。如果可以得到对方的爱,这一令人绝望的疾病甚至能够不药自愈。
余洛的Cure若只是个普通人,余晓山还能通过支付钱财为他购得血液缓解痛苦,以期熬到医学界研制出相关特效药的时候。然而余洛的Cure是梁炜仁,梁氏的太子爷,全世界最不缺钱的男人之一。
余洛是个将一切看得很淡,不喜欢强求的性子,早就接受了自己活不长久的事实,余晓山却不认命,也不知他怎么运作的,竟将余洛送到梁炜仁身边做了助理。
或许是命运的使然,亦或红线症的玩弄,看淡一切的余洛,生平头一次对某个人产生浓烈的爱情,对象正是梁炜仁。
“师弟从来没有将姓梁的当做自己的解药,他傻得要死,觉得梁炜仁就算不喜欢他也没关系,能在死前体验一回爱情,也算人生无憾了……”
余洛和梁炜仁,短暂地成了情人关系。用方絮的话说,那段时间的余洛看起来比他没有患病的时候都要快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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