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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阿舍即位的祭祀,能由巫来主持,当真是再好不过!”胡山说话间喷吐酒气,“但是,本王要问一句,如今草原上贤者与巫都随狼群北去,留下来的全是冒牌货,你如何证明自己货真价实?”
江宜换了一身胡人骑装,贴身束腰,衣服下那个腹洞还没有补好。胡山未曾出动追击逃跑的俘虏,若是江宜脱了衣服给他看,估计也得吓够呛。
江宜到底没这么做,只以一根食指在席上灯台火苗里蘸了蘸,手指便燃起一簇小小火焰。
继而拇指扣在食指上轻轻一弹,将那火苗弹向胡山的胡须,胡山敏捷地抬手挡住,长须被高温烫得蜷缩起来。
阿舍恹恹地对胡山道:“你的人先前对巫不敬,便不要闹到宴会上来了。”
胡山的副将,唤萧思摩者,站出来说:“右贤王是为了您的即位大典,才造此声势。草原有了新的主人,应当通知中原朝廷。”
阿舍压抑着怒火,将剔肉的小刀猛然扎进重重茵毯之中。
“造声势就是去抢劫掳掠?!”
“强者生存,这是天理!”
“这是主动挑衅!狂妄只会引来祸端!”
“狼王绝不会畏惧匍匐在他脚下的羔羊……”
“住口!”胡山打断争吵,帐中数名贵族噤若寒蝉。
残剑吃得很愉快,视剑拔弩张如无物。马奶制成的酥酪甜酒,西域的香枣刺蜜,与酸甜可口的婆桃,摆盘琳琅满目——突厥骑兵收服了西域一带的小国,每年能得到丰富的供奉。所有人中唯独残剑吃饱喝足了。
末了,残剑与江宜在日暮的金山下散步。因阿舍的尊重,二人颇受礼遇,行走不受拘束,并有两名奴隶远远跟在后头。
残剑道:“那两个是在关照我们,还是在监视我们?”
江宜道:“不知道。不过,如果巫当真具有崇高地位,信徒也不敢派人来监视吧?话说回来,残剑兄你之所以在阿史那舍面前,假称我是巫,不正是看中这一点么?”
残剑道:“嗯?啊,只是因为这样做待遇能好不少,你看,如果你不是巫,咱们怎么能吃饱饭、喝美酒?在金山,做俘虏与做贵客,差别可不是一星半点。”
佳肴与美酒对江宜而言都没有什么意义,不过,能穿干净衣服、睡在干净的裘毯上,这是很重要的。
尤其是金乌西坠后的曳咥河,墨汁般摇曳的水草,余晖如金红枫叶撒落水面,与沙州城外乳汁般洁白的粟末河乃是两种风景。山脉伏龙,雁过长天,牛羊如草原上缓慢移动的阴影。正是江宜幼时记挂的景象。
“不瞒你说,其实我离家亦是漫无目的,只想周游四海,看不同的风景罢了。”江宜说。
残剑立即道:“咱们是有缘千里来相逢,老兄我也只想做个浪客,环辙天下。在突厥人里做客,也是一种体验,甚好甚好。”
二人于是又心照不宣地笑起来。
这种笑,当他们在与黑脸的商队同行时也出现过,丁发见了直呼是傻笑。只有内心毫无牵挂的人才有这样由衷的表情。
白日,突厥十部的贵族男女赛马对歌,比箭摔跤,残剑武艺高强更兼相貌英俊,颇受欢迎,融入其中不亦乐乎。江宜则对人的聚会毫无兴趣,更乐意待在金山的岩洞里,点着烛灯观看岩画。
金山中岩画无处不在,或历经千年岁月,为风沙所销蚀殆尽,或藏在山阴洞穴中,仍历历在目,其中描绘了狼神别感天地,生下人类之子,也即突厥人先祖的故事。先祖自降生之初,便拥有征召飓风的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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