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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好像成绩名列前茅,高雅文艺,饱受喜爱的那个人是我,我在我看得见的角落以不太一样的方式过着这样的生活。在无数被罪恶感啃食地夜晚,我靠这这一点幻想存活。
他就这样一点点侵蚀着我,同化着我,迷惑着我。
直到完完全全成为我的信仰,成为我眼里所有完美无缺的代名词。
我会倾尽所有维护他的所有美好,无论过去多少年,无论是否物是人非。
我的盲目执着连付秋白都知道,以至于从不对我任何事关心的她,还能记得起燕鸣山就是我高中时期痴迷过的那个人。
所以我不可能让付秋白靠近他。
事实上,有关我的,所有龌龊的不堪的东西,都不该靠近他。
他的羽毛,不该因为拥抱我而腐烂。
邹渚清曾经试过掰正我无可救药的思想。
他说我把燕鸣山说的太圣洁了。燕鸣山的商业手腕脏,情人也有过无数,从哪个层面上来讲都和我描述的相差甚远。
而我想了又想挣扎了又挣扎,最后也只是说了句“可他就是很好。”
就算是我滤镜太大吧。
我知道,但也难改得了。
赶走付秋白后,我钻进卧室里收拾着要打包带回去的东西。
每次去一个地方拍戏,我都会给燕鸣山买些纪念品。前几次的都囤在我家里没来得及拿给他,这次回来,索性就一起带走。
我不经常回来住,这套房也因为地位置和开发商的缘故一直在贬值,我本就有卖掉它的心思。
付秋白闹了这么一通,我更加坚定了把房子出手的心思,于是要打包回去的东西又多了不少。
我翻箱倒柜,搬衣柜的箱子时,不小心碰倒了放在外围的盒子。
盒子里的东西散了一地,有笔,本子,水杯,还有几个写了名字的名牌。
这些小东西的存在,连它们的主人都不知晓。我也没有要让它们见光的意思,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放回到盒子里,往衣柜深处推了推。
它们是我年轻岁月时偏执的罪证,我保留下来,在无人时,对着我的神明悄悄忏悔。
收拾好东西,我掂着大包小包往回赶。回到大平层时,刚好和从公司赶回来的燕鸣山碰了头。
“去买东西了?”他盯着我手里的袋子问道。
“没,不是。”我摇头,“回我那儿了一趟,把之前给你捎的纪念品拿回来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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