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季霄不舍地松开卫寻的头发,品味着指尖残留的丝滑触感,放下头梳,“行了,吃饭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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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夜,客房,床头亮着昏暗的暖光色灯。
铿锵有力的摇篮曲响彻房间,惊得窗外一窝燕雀幼崽齐刷刷瞪着黑溜溜的眼睛,迟迟无法入眠,鸟妈妈开始盘算着要不要搬家远离噪音污染。
近来,仿佛成了某种约定俗成,季霄只要在家,都会在睡前变着法儿地给卫寻唱一首摇篮曲,中文的摇篮曲全唱完了接着唱英文摇篮曲,英文之后接着法文。卫寻便在这一首首“摇篮曲”里,奇迹般地渐渐戒掉了安眠药——他从前竟不知,原来梦乡可以如此香甜,比之他最爱的巧克力蛋糕有过之无不及。
一曲终了,季霄从床边的椅子上站起身,关掉床头灯,房间彻底陷入黑暗,他放轻步伐,往门外走去。
“季霄。”
卫寻不知什么时候醒了——又或许他压根没睡——唤住了准备关门的季霄,声音温温软软,似含着一汪泉:
“今晚陪我睡,可以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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歪?有人咩~
“你喜欢他?”
“啪。”床头灯重新亮起。
卫寻半躺着,眼也不眨盯着门口的人。
衣领随着动作敞开,季霄的目光顺着滑了进去,又立马移开。
他咽了下喉咙,清清嗓子:“行啊。”复走回床边,重新拉开椅子坐下,“我在这,你睡吧。”
卫寻仿佛中了蛊,凝眸注视着眼前人。
昏黄色的灯光打在季霄脸上,为他的面庞蒙上一层淡淡的光晕,五官变得朦胧起来,似真似幻。
卫寻坐起身,面朝季霄半跪在床上,伸出双手环住他僵直的后颈,微微倾身,在他的唇上虔诚地印下一吻。
全程,季霄的后背绷成一弦弓,眼都忘了眨,整个人宛若提线木偶,任由卫寻摆布。
这时候要再不明白卫寻什么意思,他就白活这二十多年了。
浅浅的一吻,蜻蜓点水一般便结束了,柔软而细腻的触感转瞬即逝,酥麻的过电感流窜至四肢百骸,叫他全身都在轻微颤抖。
卫寻停在距他咫尺远的地方,灼热的呼吸喷洒在他的下巴和脖颈上,有点痒,像小猫的尾巴在心尖上挠,视线仍粘着他,眼眸湿润,眼中带着探询,也透着丝乞怜。
季霄丝毫不怀疑,只要自己说一个“不”字,这双眼立刻就会滴落泪水。
手指蜷起,指甲深深嵌进掌心,刺痛传入大脑,季霄这才敢确定,此情此景不是自己乱七八糟的梦境里的片段,这是活生生的卫寻。
浑身上下的神经顿时躁动起来,大脑一片混沌,理智溃不成军,自己这些日子固守的某些信条瞬间化为泡影,成了场笑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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