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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秉洲入京,既想要营造兄友弟恭的假象,又不愿费心思进皇宫见他,只会让他自己想办法出来。
“写了什么?”墙子见叶秉烛收敛神色,好奇地问。
“我的……兄长,说一别经年,想要见我一面。”
原是如此。
人族都重视血脉亲情,与天生地养的妖、孑然孤苦的鬼自然不同。
但叶秉烛却想,如果叶秉洲全然漠视他,他自己自然乐得清闲。但既然来了帖子要见面,那出于“兄弟”之情,也不得不去赴这场宴。
叶秉烛换了身素白的锦缎衣袍,腰间用浅青色的束带系着,衬得他腰细肩宽,身姿挺拔如竹。一块成色中等的玉珏垂在他的腰间,随着行动而微微摇摆。
墙子本来在俯身摆弄叶秉烛书案上的笔砚,听到身后的动静而随之抬头,手上的动作便忽然顿住。
之前常听杨絮念叨什么“君子如玉”,墙子本来是不屑一顾的。但此刻叶秉烛定定地站在那里,面容沉静,虽还带着几分少年人的稚气,但也确实比他腰间那块玉佩还要耀目三分。
真是奇怪。墙子暗道,这竟是他第一次觉得一个人族生得好看。在此之前,墙子一直觉得凡人长得一个模样,不过一张面上生了五个窟窿而已。
更奇怪的是,叶秉烛的面容也未有变化,怎的之前便从不觉得好看呢?墙子想,莫非只是衣服的缘故?那便只能算是衣服漂亮了。
“墙子,你怎么了?”叶秉烛问道。
墙子立刻移开视线,随口道:“我就是……挺羡慕你,还能离开这皇宫。”
“这有何可羡慕?”
墙子叹气:“我受真身和灵力的限制,从未离开过皇宫。”
如果不是岳凛,说不定他早飞升成仙,逍遥快活了!
这还是第一次听墙子提起,叶秉烛道:“从未离开,岂不无聊寂寞?”
墙子没有回答。
任谁在一个地方呆几百年,也会看腻的吧!
叶秉烛说:“就没有方法解决?”
“有是有,不过从来没有施展成功过。”墙子从书案挪到窗边,遮挡住披洒在叶秉烛身上的光,“我们妖鬼族有一种术法,叫做‘易魂’,说来并不难,但极少有妖鬼能做到。”
叶秉烛来了兴趣,示意墙子继续说下去。
人都有三魂七魄,三魂掌管神智五感,七魄掌管肉身生死。譬如之前叶秉烛被水鬼勾去三魂,沉睡多日而不死,便是因为七魄还在。而易魂术则是交换两人的一魂,这样的话,肉身之中三魂七魄仍在,可以如常行走,而两人却可以共享五感,见对方所见,心意相通。
这术法施展倒不难,只是有个苛刻的条件,那便是施术的两人皆是心甘情愿,无违本心。
墙子所识的凡人少之又少,能够心甘情愿与他共享五感的便更是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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