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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童子衣着普通,看来是普通人家的孩子,只是他年纪虽小,也已懂得银子的妙处,因此大喜之下拼命点了点头,拔腿就往黄府的方向跑去了。黄府就在闹市区,离这儿不远,以这童子的脚程,应该很快就到了。
蝠妖行凶
这条街很长,还能望见几个小乞丐,但宁小闲不找乞丐来办这事,却不是心存歧视,而是担心他们进不了黄府——毕竟在四平县,黄老财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啊,要是衣衫褴褛的小孩子随便就能进出他家,那还能存得下什么大户形象?哪怕只是被拦下来盘问几句,也是她承受不起的损失——她现在最缺的,就是时间!
眼看前头两人已经消失在小巷子里了,她才蹑手蹑脚地跟了上去。
这条巷子虽窄,只容三人并排通过,但又曲折又长,两边墙头上都是青苔,看来修建好至今有些年头了,中间有几个岔道。住在这种窄巷里的,都是底层穷人,看起来对任何事物都兴趣缺缺的样子,面前有两人经过,他们连眼皮都不抬一下。巷子里满是陈年垃圾,在骄阳的烘烤下霉烂变质,发出了可怕的臭气。
尽管宁小闲很爱干净,此刻却由衷感谢这种臭气。她知道妖怪的鼻子都很灵,如果这儿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,那八成就能闻到她的气味了。
妖怪就扶着少年往最幽僻处走,那里就基本没有住户了。
她不敢走得太近,只能辛苦地尾随其后,经过了好几个岔路口。幸好妖怪手里扶着一人,速度慢了不少,她还能勉强跟上。可是望着那几个路口,她又担心权十方进来会不会跟丢了方向。
算了,要相信权师兄,他自有仙家手段!眼下最重要的,是跟好妖怪,别让它逃了。
那妖怪带着少年走进了小巷的最深处。此时虽是阳光强烈的晌午,但巷外有一棵大榕树枝繁叶茂,伸进来的树荫正好遮住了巷底,看起来竟有几分阴森。
他望向少年的眼眸已经完全变成了红色,舐了舐唇,显然已是极饿了,就要迫不及待地张大嘴巴。躲在一旁的宁小闲紧紧攥起了拳头,准备强忍恶心看一场怪物吸血秀。
结果少年突然动了,迷迷糊糊揉眼道:“阿福,这……这是哪里,我们到家了没?啊……”他没说几句话,就轻呼了一声,随后又不动弹了。
宁小闲看得仔细,这妖怪“阿福”见少年渐渐醒来,便拿尖锐的指甲在他脖子上轻轻一扎,猎物就重新睡去了。“看来,他爪子上的,有很强烈的致幻作用啊。”她心里暗暗警惕。
“哼,抗性这么强,倒让我又浪费了一点精气!”妖怪冷笑一声,再不迟疑,张开大口就往少年的脖子上啃咬下去。他张嘴的时候,宁小闲分明看到了四颗极明显的尖牙,锋利但细薄,像是剃须刀片,且上面两颗尖牙比下面的更长。
他啃下去时,少年的四肢抽搐了一下,看来在昏睡中也感觉极痛苦。这妖怪伤人却不像她想象那样的让血水流得到处都是,而是紧紧吸走吞掉,看来这血液对他来说非常宝贵。
一时之间,这安静的小巷子里,只有少年低弱的声,和这怪物“咕嘟咕嘟”大口喝血的恐怖声响。
宁小闲缩在拐角的阴影里不敢再看,听着这可怕的声音,只觉得浑身的血液也要跟着凝固起来。
这是她来到异世之后,见到的第一个野生的妖怪,见到的第一幅妖怪吃人的场景,比她想象过的还要可怕。眼看着同类被妖怪这样啃食,生命力渐渐流走,自己却束手无策,还要担心下一个会不会轮到自己,那滋味实在令人永生难忘。
她突然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恐惧。年幼时,夜半的房间一片漆黑,她躺在床上瞪住衣柜的大门,总是疑心里面会跑出一只怪物来。现在,她就独自窝在一片阴影之中,面前却真有一只吃人的怪物。并且她和这怪物之间的距离,只有短短的五、六丈而已!
她得紧紧咬住下唇才不会让上下牙打架。可是她控制不住自己的心跳,那种源于本能的恐惧,紧紧攫住了她的心房,让她心如擂鼓,怦怦跳个不停。
“宁小闲。”这是长天的声音,“这妖怪的耳力很好,你必须控制一下你的心跳,否则他很快就会发现你!”
她知道,她当然知道!中学生物课本上都写了,蝙蝠主要依靠回声来辨别物体,面前的阿福又是一只妖物,耳力比起普通蝙蝠只强不弱。现在他还陶醉在鲜血的味道之中,但等他冷静下来了,听到旁边就有怦怦作响的心跳声,想不发现她都难!
可是她就是害怕啊,害怕这种东西是人能自我控制的吗?!她不过就是个凡人,还是比本世界的凡人经历更单纯的异世人。
长天似乎与她心有灵犀,轻叹了一口气,放柔了语调道:“莫要害怕,放轻松些,一切有我。”
他的声音一旦放软了,就好听得不行,像清脆的玉石相击,却又带有几分陈酿的醇厚。而且他说,“一切有我”。宁小闲分明地知道,他虽坐在神魔狱中日日陪着她,但是不能出来帮她,可是听到了这句话,心里却莫名地一甜。
“这只是个最低等的妖怪,我若在你身边,一个念头就能令它神魂俱灭,不值得你如此惊吓。”虽然说着“神魂俱灭”这样杀气重重的字眼,他的声音却如微风轻拂,令她不自觉地想到了第一次发现神魔狱的那个晚上,她躺在床上和长天说话,他的嗓音似乎就是那般温柔,“想想最美好之事,想想你最喜欢的东西,心境自然就能放宽。只待坚持到权十方赶来,你就赢了!”
最喜欢的东西?她闭起眼来,试图想象舅舅家可爱的小狗,试图想象二虎稚嫩的身影,结果脑海中浮现的,居然是长天俊美的面庞!
在第一次走下阶梯见到他之前,她从来不信世上能有如此俊美如神祗的男人,他的确就是她见过的最美好之事。从那时起,她就有意无意地躲着他,除非万不得已,否则不去与他见面,因为太美好的事物反而令她患得患失。
长天听着她的心跳变轻、变慢,渐渐回归正常,不禁满意地点了点头。为了给她压惊,他在说话时动用了神通之力,缚龙索愤怒地勒得更紧,他却不在乎。
救兵终于到了
然而宁小闲的心灵之坚韧,也实在令他有几分赞赏。第一次见到妖怪吃人,莫说她这样的弱女子,换成个大男人只怕也会惊呼着夺路而逃,她却还能平抑心跳,继续观察。
外头的妖怪似乎用餐完毕了,抬起头轻呼了一口气,恋恋不舍地把唇角的血珠子也舔了进去,似乎回味无穷。
宁小闲强忍恶心仔细观察,发现那少年虽然陷入昏迷,但胸膛还在规律地起伏着。他没死!只是脖子上的四个血洞太过骇人,这儿的血腥之气也太浓了。
更惊奇的一幕出现了,阿福居然扎破手指,将自己的血液滴入了少年的口中!才滴了几滴,少年脖子上的伤口就止住了血,随后慢慢收缩起来,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痊愈。待到几十息过后,他的脖子看起来就完好无损,并无一点儿外伤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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